1.网站服务器和其他计算机之间设置经公安部认证的防火墙, 并与专业网络安全公司合作,做好安全策略,拒绝外来的恶意攻击,保障网站正常运行。
2.在网站的服务器及工作站上均安装了正版的防病毒软件,对计算机病毒、有害电子邮件有整套的防范措施,防止有害信息对网站系统的干扰和破坏。
3.做好生产日志的留存。网站具有保存60天以上的系统运行日志和用户使用日志记录功能,内容包括IP地址及使用情况,主页维护者、邮箱使用者和对应的IP地址情况等。
4.交互式栏目具备有IP地址、身份登记和识别确认功能,对没有合法手续和不具备条件的电子公告服务立即关闭。
5.网站信息服务系统建立双机备份机制,一旦主系统遇到故障或受到攻击导致不能正常运行,保证备用系统能及时替换主系统提供服务。
6.关闭网站系统中暂不使用的服务功能,及相关端口,并及时用补丁修复系统漏洞,定期查杀病毒。
7.服务器平时处于锁定状态,并保管好登录密码。
8.网站提供集中式权限管理,针对不同的应用系统、终端、操作人员,由网站系统管理员设臵共享数据库信息的访问权限,并设臵相应的密码及口令。不同的操作人员设定不同的用户名,且定期更换,严禁操作人员泄漏自己的口令。对操作人员的权限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设定,并由网站系统管理员定期检查操作人员权限。
1.为防止病毒造成严重后果,对外来光盘、软件要严格管理,原则上不允许外来光盘、软件在本所局域网计算机上使用。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,事先必须进行防(杀)毒处理,证实无病毒感染后,方可使用。
2.接入网络的计算机严禁将计算机设定为网络共享,严禁将机内文件设定为网络共享文件。
3.为防止黑客攻击和网络病毒的侵袭,接入网络的计算机一律安装杀毒软件,并要定时对杀毒软件进行升级。
4.禁止将材料存放在网络硬盘上。
5.禁止将涉密办公计算机擅自联接国际互联网。
6.保密级别在秘密以下的材料可通过电子信箱传递和报送,严禁保密级别在秘密以上的材料通过电子信箱传递和报送。
7.涉密计算机严禁直接或间接连接国际互联网和其他公共信息网络,必须实行物理隔离。
8.要坚持“谁上网,谁负责”的原则,各部门要有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,信息上网必须经过所领导严格审查,并经主管领导批准。
9.国际互联网必须与涉密计算机系统实行物理隔离。
10.在与国际互联网相连的信息设备上不得存储、处理和传输任何涉密信息。
11.应加强对上网人员的保密意识教育,提高上网人员保密观念,增强防范意识,自觉执行保密规定。
1.网站平台采用严格的用户注册流程,全面的用户信息登记功能,设定记录基础密码、和用户邮箱等信息,包括用户私人信息和身份证信息,全面保障用户的登记信息完整有效。
2.网站平台对用户所提供的实名身份信息进行严格的管理及保护,并将使用现有的技术,尽力防止用户的个人资料丢失、泄露、被盗用或遭篡改。
3.网站平台未经用户授权不公开、修改、透露用户身份信息资料及其它保密性内容,除遇下列情形:
a.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要求。
b.司法机关或其它国家主管机关的法定程序的要求。
c.紧急情况下为保护用户或第三人的人身安全,防止用户及他人权益之重大危害的情形下。
d.网站平台提供二级密码机制,进一步保护账号在部分服务中的权限安全。
e.因用户自身保护疏忽,造成账号信息泄露、账号被盗等情况,给用户造成损失的,可通过密码找回机制,提供真实有效的注册资料进行核对,由公司网站平台方给予账号找回。